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3)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4)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5)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四、名词解释……………………………………………(9)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属省直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职能有: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参加省内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参与省内有关事务的管理,参与省内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参与省内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2、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中共贵州省委、民革中央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3、组织协调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和党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活动。结合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及社会民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考察调研,形成对中共省委、省政府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就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通过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等。
4、依照民革章程的规定,负责全省组织发展,协调地方组织的工作,负责全省民革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各地方组织的领导班子的建设、选拔、考核、培养地方组织的骨干,审查地方组织领导班子人员的选拔、换届,负责民革省委会直属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抓好全省民革人才培养和推荐工作,搞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抓好民革全省思想建设,进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等活动。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搞好社会服务、扶贫帮困、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法律援助、服务于促进省内经济建设相关工作。
7、致力于有关祖国统一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对台经济文化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完成民革中央和中共贵州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调研处、组织联络处、宣传处和社会服务处等5个处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76.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5.13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引起。
(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8万元,占100%。
(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79万元,占80.87%;项目支出165.25万元,占19.13%。
(四)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76.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5.13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引起。
(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3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引起。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632.66万元,占73.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7万元,占12.23%;参政议政支出59.56万元,占6.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占4.45%;住房公积金支出27.64万元,占3.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38.55万元,支出决算为864.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5.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目标奖未进预算、2018年度公务员工资标准调整、中央补助各省级民主党派经费未进预算。
(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3.45万元,降低53.89%,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9.34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占89.57%,比上年减少1.23万元,降低10.69%,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10.43%,比上年减少2.87万元,降低70.53%,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油费开支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主要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2万元,比2017年增加34.05万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运行费用增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民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